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单招专业名单:法律事务(中澳合作商务法律班)、法律事务(金融法律实务)、法律事务(知产法院书记员)、商务英语(国际会展与商务旅游)、行政执行(行政执法)、刑事执行(罪犯矫治)、法律事务(律师事务)、劳动与社会保障、司法助理(检察官助理)、法律文秘(法院书记员)、文秘(高级行政助理、商务助理)、社区管理与服务(社区管理、社工机构管理)、电子商务(商务信息与咨询管理)、计算机网络技术(网络攻防与安全渗透)、计算机网络技术(物联网)、计算机应用技术(移动互联软件开发)、计算机应用技术(大数据)、司法信息安全(网络安全与犯罪调查)、数字媒体艺术设计(影视后期,美术类)、数字媒体艺术设计(平面设计,美术类)、国内安全保卫(航空安保首都机场班)、国内安全保卫(警务管理)、安全防范技术(犯罪预防技术、民航安全防范技术首都机场班)、消防工程技术(注册消防工程师)、空中乘务
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单招特色专业:法律事务(中澳合作商务法律班)、法律事务(金融法律实务)、法律事务(知产法院书记员)、商务英语(国际会展与商务旅游)、行政执行(行政执法)、刑事执行(罪犯矫治)、法律事务(律师事务)、劳动与社会保障、司法助理(检察官助理)、法律文秘(法院书记员)、文秘(高级行政助理、商务助理)、社区管理与服务(社区管理、社工机构管理)、电子商务(商务信息与咨询管理)、计算机网络技术(网络攻防与安全渗透)、计算机网络技术(物联网)、计算机应用技术(移动互联软件开发)、计算机应用技术(大数据)、司法信息安全(网络安全与犯罪调查)、数字媒体艺术设计(影视后期,美术类)、数字媒体艺术设计(平面设计,美术类)、国内安全保卫(航空安保首都机场班)、国内安全保卫(警务管理)、安全防范技术(犯罪预防技术、民航安全防范技术首都机场班)、消防工程技术(注册消防工程师)、空中乘务
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单招专业学费
序号
|
专业名称
|
计划数
|
学费/元/年
|
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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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事务(中澳合作商务法律班)
|
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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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3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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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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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事务(金融法律实务)
|
30
|
6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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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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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事务(知产法院书记员)
|
20
|
6000
|
4
|
商务英语(国际会展与商务旅游)
|
30
|
7500
|
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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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执行(行政执法)
|
25
|
6000
|
6
|
刑事执行(罪犯矫治)
|
25
|
6000
|
7
|
法律事务(律师事务)
|
30
|
6000
|
8
|
劳动与社会保障
|
30
|
6000
|
9
|
司法助理(检察官助理)
|
50
|
6000
|
10
|
法律文秘(法院书记员)
|
60
|
6000
|
11
|
文秘(高级行政助理、商务助理)
|
20
|
6000
|
12
|
社区管理与服务(社区管理、社工机构管理)
|
20
|
6000
|
13
|
电子商务(商务信息与咨询管理)
|
20
|
6000
|
14
|
计算机网络技术(网络攻防与安全渗透)
|
15
|
6000
|
15
|
计算机网络技术(物联网)
|
10
|
6000
|
16
|
计算机应用技术(移动互联软件开发)
|
20
|
6000
|
17
|
计算机应用技术(大数据)
|
10
|
6000
|
18
|
司法信息安全(网络安全与犯罪调查)
|
20
|
6000
|
19
|
数字媒体艺术设计(影视后期,美术类)
|
18
|
8000
|
20
|
数字媒体艺术设计(平面设计,美术类)
|
17
|
8000
|
21
|
国内安全保卫(航空安保首都机场班)
|
20
|
6000
|
22
|
国内安全保卫(警务管理)
|
20
|
6000
|
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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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全防范技术
(犯罪预防技术、民航安全防范技术首都机场班)
|
20
|
6000
|
24
|
消防工程技术(注册消防工程师)
|
15
|
6000
|
25
|
空中乘务
|
30
|
6000
|
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单招考核办法
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、相关专业专家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自主招生选拔工作。选拔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部分。
1、笔试
科目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;
成绩:笔试为综合试卷,卷面总分300分,语文、数学、英语各100分。
2、面试
面试具体实施按照《北京政法职业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面试工作实施方案》进行。
组成:专业技能测试、综合素质测评;
成绩:
(1)普通考生面试成绩总分150分,其中专业技能测试100分,综合素质测评50分。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,应已通过北京市美术统考且成绩合格,只需参加综合素质测评,不再参加专业技能测试。
(2)退役士兵面试成绩总分170分,其中专业技能测试100分,综合素质测评70分。
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单招助学政策
(1)学院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学金、 特等奖学金和进步奖学金,根据学生每学年德、智、体、美四方面情况综合评定。
(2)根据国家、北京市及学院相关规定,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,经学院综合评定,可获得国家奖学金(8000元/学年)。对于品学兼优且家庭困难的学生,经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,经学院综合评定,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(5000元/学年)和国家助学金(4500元/学年或2300元/学年)。
(3)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,可持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通过“绿色通道”办理入学手续。
(4)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校内勤工助学岗位。
(5)学院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、补助、救助等项目,奖助范围覆盖全体困难学生。